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望谟县位于贵州南部,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,全县国地面积3005.5平方公里,人口28.3万人,有布依、苗、汉等15个民族。望谟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,最高点为打易镇跑马坪,海拔1718.1米,最低点为昂武乡打乐河口,海拔275米,境内山峦起伏,河流纵横,沿河两岸有大小不等的坝地,东西部岩溶地貌发育较典型,以石灰岩峰丛山地为主,西南为非岩溶地貌,呈立体状展布。山地面积占76.8%,丘陵占20.4%,河谷盆地仅占2.8%。望谟县属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,具有明显的春早、夏长、秋晚、冬短的特点。年平均气温为19℃,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4.8℃,极端最高气温41.8℃。年均降水量1222.5毫米,无霜期339天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雨热同季,中部和南部地区农作物一年三熟,其它地区一年两熟。望谟县境内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,全长大于10公里的河流有31条,地表水总量多年平均为12.3亿立方米,地下水分布较广且形式多样,共有泉水出露56处,常年涌水总量为1.75亿立方米,水能理论蕴藏量11.58万千瓦,可开发9万千瓦。境内生物资源丰富,经济林木有油桐籽、木姜子、板栗、柑桔、龙眼、荔枝、香蕉等,其中油桐林面积105万亩,是国家林业部命名的“中国油桐之乡”;中草药材主要有独脚莲、穿心莲、黄草、黄柏、杜仲、首乌等;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贵州苏铁和兰类及榉木等;野生动物有岩羊、蟒蛇、穿山甲、水獭、野猪等。矿产资源有金、煤、莹石矿、磷铁、硫磺、石英、大理石和冰洲石等。